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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专门立法保护湿地

         

摘要

《湿地保护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1月20日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是我国首次针对湿地保护进行立法,拟从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出发,建立完整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体系。《草案》分为总则、湿地管理、湿地保护、湿地修复、检查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共7章59条。草案明确法律适用的湿地,是指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自然湿地和具有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生长功能的人工湿地。国家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及名录制度,严格控制占用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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