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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双层股权结构的法律构造——以股东自治为视角

         

摘要

—、引言法律制度供给是根据社会需求的变化而变化的,没有亘古不变的静止,也没有永恒的法律,法律总是随着社会需求的变动而发生相应变化。当下,公司契约论成为公司权力配置的主导型理论,而与之相适宜的双层股权结构模式(a dual-class capital structure)也正成为公司治理改革的重要践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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