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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委和质检总局联合发文,企业标准的备案需要先经过审查

         

摘要

去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文(国质检标联[2009]84号),印发《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要求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产品标准,作为生产和贸易的依据;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制定企业产品标准的一般程序包括编制计划、调查研究、起草标准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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