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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等人敲诈勒索、伪证案

         

摘要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刘某某,2015年1月21日因诈骗罪被保定市清苑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15年9月9日刑满释放。2016年7月1日因涉嫌包庇罪被逮捕。被告人肖某某,2004年11月21日因寻衅滋事罪被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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