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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白薇的戏剧创作

         

摘要

@@ 在中国现代戏剧史上,白薇是一位生活经历和作品命运都颇为奇特的剧作家.她从事戏剧创作的时间并不算长,只有从1922年到1932年的短短十年,但却留下了十多部个性鲜明、激情澎湃的戏剧作品.它们曾经风靡一时,也曾被尘埋多年.对于她的作品的论说也莫衷一是,歧见纷纭.在她的剧作问世不久就有人指称:"无论怎么样,我们不能在她的作品里找到一点艺术的分子",认为其中除了一些"虚伪"、"矫饰"之外,"是什么也看不见的".①这种一笔抹杀、全盘否定的态度,其武断和荒谬是显而易见的,但也并不是绝无影响.时至今日,依然有人认为白薇剧作宣扬的是"爱情至上主义",她的人物心理描写是"病态的",显示出对批评对象理解上的困难和感受上的隔膜.而另一种观点则强调她的作品的革命性和战斗性,断言"她始终是左翼作家,是我们自己人"②.这种论断着眼于白薇剧作的一种精神风貌,肯定了她对左翼戏剧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但却忽视了白薇剧作中客观存在的异质因素,以一种特质遮蔽其余,实际上是用高度政治化的戏剧史概念硬性整合和提纯包含在白薇剧作中的丰富复杂的涵义.还有一种观点把注意力集中在作者的性别特征上,画地为牢,在作出"她是现代的女性作家中的一位比较最优秀的戏剧作者"③的论断的同时,也成功地将她划入女性剧作家的小圈子里,把她的作品与男性剧作隔离开来,实际上仍然是视为异类加以摒斥.上述诸种观点表现了男性中心的批评对女性剧作进行压制和排拒而使其边缘化的意识形态策略,它们受一种共同的心理所支配,那就是由于恐惧而否定差异.本文则试图摆脱这种思维模式,在与男性剧作的比较中把握白薇戏剧创作的个性特征,在当时流行的戏剧思潮中探讨其作品文本中的异质因素,并认为这才是白薇剧作的价值所在,在此基础上方能确定她在中国现代戏剧史上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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