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商品与质量·理论研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之思考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之思考

         

摘要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已纳入我国民事法律的调整范围,被害人在自己的权利遭受损害时,有权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但当被告人的侵权行为涉嫌犯罪时,被害人因该侵权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害却得不到我国刑事法律救济,受害人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附带民事诉讼,也不能.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司法实务中,该制度矛盾重重。随着人权意识的觉醒、人本意识的回归精神损害赔偿范围逐渐扩大,法律人性化成为主流和方向。而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禁止精神损害赔偿与立法方向是违背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应是正当的、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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