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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的SPV——来自美国的经验

         

摘要

<正>中国银监会于2005年9月29日发布并于12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的SPV (Special Purpose Vehicle),即特殊目的机构只有一种——信托。事实上,美国等发达国家的证券化对SPV的选择是相当灵活的。既可以是信托机构也可以是合伙企业;既可以是发起机构的附属实体也可以是独立的公司。我们知道,SPV是证券化中的特有设计,其作用在于隔离投资人与发起人之间

著录项

  • 来源
    《银行家》 |2006年第3期|103-104|共2页
  • 作者

    高广春;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F837.12;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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