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银行家》 >Libor操纵案及对中国的启示

Libor操纵案及对中国的启示

         

摘要

<正>2012年12月19日,自巴克莱银行后,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向瑞银集团开出总计15.3亿美元的罚单,瑞银因此成为第二家因操纵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而被处罚的金融机构。12月20日,香港金融管理局(Hong Kong MonetaryAuthority)表示正对瑞银的某些利率操纵行为展开调查,以评估瑞银行为是否对Hibor(Hongkong InterBank OfferedRate,香港银行同行业拆借利率)的设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英国和美国外,欧洲监管机构迄今已对九家欧洲大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