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银行家》 >关于银行存款的格式条款之争——储蓄存款格式条款被法院裁判无效的案例及其启示

关于银行存款的格式条款之争——储蓄存款格式条款被法院裁判无效的案例及其启示

         

摘要

<正>基本案情2012年10月,储户章文在文洲A银行东荣支行办理了一张卡号×××的银联IC龙卡通.2013年10月12日,章文本人在安京,该卡内金额被人在南镇百货大楼集团有限公司大宝珠宝店POS机消费共计506222元.2013年10月15日,章文向文洲市公安局金水路分局经侦大队报案、案件至今尚未侦查完毕。双方出此对责任承担和赔偿问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章文在A银行东荣支行开设个人银行账户、双方形成储蓄存款关系,文洲A银行东荣支行负有保障章文存款安全的义务。2013年10月12日,章文卡内金额被人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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