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公告

         

摘要

正 1.省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及〈备忘录〉的通知》的通知 1998年3月26日 鲁国税涉[1998]41号各市、地区国家税务局,省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和〈备忘录〉的通知》(国税发[1998]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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