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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的适用检视与反思——以两起典型税案切入

         

摘要

我国成品油消费税征管制度,主要由中央财税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规定。"金达化工成品油消费税案""悦达卡特成品油消费税案"是近期两起较为典型的成品油消费税案,分析两起案件的争议焦点不难发现,在消费税法不健全的情形之下,税务机关与司法部门在适用法律时都力图"构造"大前提,以形成一个符合三段论推理模式的结论。而在法律规范的适用过程中,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的适用都在不同程度上出现异化,究其原因,则是对成品油课征消费税的定位模糊、立法缺失所致。随着我国税收法治化进程加快,成品油消费税相关规范性文件亟待体系化、法治化。考虑到我国成品油的消费税立法并非一蹴而就,可以对消费税规范性文件中已经成熟的制度"平移立法",明确规范性文件的行政解释功能,并建立司法一并审查机制,以防规范性文件的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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