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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一种新的创意产业治理方式——约翰·哈特利、格雷姆·特纳论中国创意产业

         

摘要

在讨论中国创意产业时,约翰·哈特利认为创意产业的发展需要一个"聪明型的系统",而非"控rn制型系统".这其实是一种新型的治理方式,强调划定范围、提供条件而非划定具体规则.而一种"数字读写rn能力"与"参与性"是实现这种治理方式的重要条件.格雷姆·特纳则通过中国的例子,认为此种参与性未必rn能打破原有的话语权力结构并导致一种民主化的状态.在此,中国问题成为他们的一个对话空间.从中国视rn角出发,固然应该重视他们谈到的问题,但更重要的是需要看到他们的讨论中展现出来的对于中国未来发展rn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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