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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宫廷音乐机构与乐官制度考述——以宋初至元丰改制时期为例

         

摘要

北宋前期的宫廷音乐机构及乐官设置,虽有相当部分继承自唐五代,但已呈现出严整完备的新面貌.太常礼院、详定大乐所等机构的设立,各种音乐机构繁复的乐官设置.充分说明宫廷对礼乐活动政教意义(或仪式性)的重视.这是当时文官政治的儒家复古倾向在音乐制度上的表现,也是统治集团透过礼乐活动确立新王朝威仪的意图彰显.同时,宫廷燕乐机构和军乐机构的职能设置,则反映了宋初统治者对勃兴的民间俗乐进入宫廷所采取的积极措施.这些措施在北宋宫廷音乐活动中的施用长达一个多世纪,为宫廷音乐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平台.概言之,北宋前期的宫廷音乐机构及乐官设置,为令人从制度层面理解并剖析宋代宫廷音乐的复杂面貌,提供了新的历史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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