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职工法律天地:下》 >利川市人民检察院立足“四个转变”打造检察公益诉讼“利川红”

利川市人民检察院立足“四个转变”打造检察公益诉讼“利川红”

         

摘要

2016年以来,利川市人民检察院将检察公益诉讼作为加强法律监督、维护法律权威、保护公共利益的重要抓手,着力打造检察公益诉讼“利川红”,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2件,提起公益诉讼6件,法院全部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其中吴明安等3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利川市林业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服务保障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十大典型案例”;利川市五洲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水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编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实践与探索》,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