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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赤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和奖励工作的通知

         

摘要

正赤政字[2011]14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和奖励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奖励我市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设立赤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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