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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基本社会服务:何以可能与何以可为

         

摘要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我国社会服务正进入大发展的时间窗口期。全民基本社会服务的对象是全体人群,它关系到社会政策目标的实现。全民基本社会服务的本质属性是公益性,从属属性是营利性。当前我国基本社会服务存在有效供给不足、城乡居民可得性差等问题,应采用准市场化来解决基本社会服务有效供给不足,运用多元筹资机制来解决基本社会服务可得性差的问题。从服务供给视角,今后我国全民基本社会服务发展取向为:建立服务清单,健全服务的标准体系,健全服务质量的评价体系,注重信息技术在服务管理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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