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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

         

摘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汾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使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流域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汾河流域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以及汾河流域各类生产生活、开发建设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汾河流域,是指由汾河干流、支流、湖泊和水库形成的集水区域所涉及的忻州市、太原市、吕梁市、晋中市、临汾市、运城市、阳泉市、长治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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