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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同市大气污染的计算

         

摘要

一、前言我国颁发的“工业废气排放试行标准”(GBJ 4—73)暂订了十三类有害污染物的排放量,但全为无机物,且规定最低排放高度为20米。这仅适于大型企业,但对中、小企业和一些排放浓度大的污染源,则要求明显偏低。大同市排气简低于20米的就占调查总数的70%左右,因此,有必要制订一个我市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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