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上海安全生产》 >事故单位最高罚500万责任人可罚全年收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点提示

事故单位最高罚500万责任人可罚全年收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点提示

         

摘要

@@ 总体思路:四项原则rn一是,贯彻落实"四不放过"原则."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这是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根本要求,《条例》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措施都体现了这一原则.

著录项

  • 来源
    《上海安全生产》 |2007年第6期|36-37|共2页
  • 作者

    罗悾;

  • 作者单位

    无;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