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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促进房地产业稳定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摘要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部门,每次国家对国民经济实行宏观调控,房地产业总是首当其冲,这既说明房地产业地位重要,又说明房地产业问题突出。2005年以来,先后出台的“国八条“、“新国八条“、“国六条“和中央九部门制定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都是针对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出现的问题而采取的应急措施,意在打击投机、抑制投资、保障住房正常需求。采取这些措施,无疑是必要的,而且已经初见成效。但这些措施虽然主要是针对违规开发和恶性炒作者,也必然影响城市政府和某些人利益,而且加重了正当开发的难度和部分住房正当交易的税负,所以,实施中必然会出现阻力重重,发生”阳奉阴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情况,使调控效果大打折扣,即使全部得到贯彻,也难以达到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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