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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暂定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摘要

本刊讯为做好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暂定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全省统一公布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企业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19012元和3457元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参照执行;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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