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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跨境破产的理论与实践

         

摘要

对于跨境破产的域外效力,世界各国的立法及司法实践存在差异,主要有三种理论:属地破产主义、普及破产主义和折衷主义。跨境破产在联合国跨界破产示范法以及欧盟破产程序规则的推动下已逐步呈现统一化趋势。2006年出台的《企业破产法》第5条确认了中国破产法下跨境破产的域外效力。在实践中,中国法院的破产程序是否以及如何在域外产生效力,涉及外国法律和外国法院对此的认可问题。对于外国破产程序,中国法院将对其予以审查并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认可。但是,关于如何认可外国的破产程序,新破产法尚未形成全面的制度,尚留下了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发展的空间。

著录项

  • 来源
    《金融服务法评论》 |2012年第1期|338-361|共24页
  • 作者

    杨挽涛; 陈胜;

  • 作者单位

    1. 上海市法学会银行法律实务研究中心 2. 上海市律师协会银行金融法律委员会 3.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4. 上海仲裁委员会 5. 中伦律师事务所 6. 中央财经大学 7. 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 8.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破产法;
  • 关键词

    跨境破产; 域外效力; 新破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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