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财经审计法规选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

         

摘要

<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1]37号)精神,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2]8号),规定了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具体征管范围。新征管范围的规定执行一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