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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幼儿教育的特征制度设计与实践

         

摘要

<正>丹麦政府颁布法令,将"学前班"教育列入强制性教育的范畴,规定所有适龄儿童均必须接受学前班教育。六岁幼儿教育,是丹麦幼儿教育的最后一年,也是与小学教育相连接最关键的一年,在学前教育体系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丹麦六岁幼儿教育的主要特征:丹麦政府重视幼儿教育权利的实现,不断加强幼儿独立意识与合作意识的培养,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式促进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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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校园》 |2015年第2期|64-6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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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G619.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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