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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上海农村改革的若干思考

         

摘要

上海深化农村改革应着力发展现代农业经营的“三类主体”: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着力保障农民的“三项权利”: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和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着力盘活农村的“三块土地”:农村承包土地、农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着力完善涉农的“三项制度”:农产品价格形成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和土地征收制度;着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的“三项水平”: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和农村医疗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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