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安全与健康(上半月版)》 >提前上班突发疾病猝死 法院判属于工伤应赔偿

提前上班突发疾病猝死 法院判属于工伤应赔偿

         

摘要

<正>擅自提前一个小时上班,驾校司机许某在带领学员练车时突发疾病死亡。许家人找到驾校要求索赔时,却被告知不属于工伤。日前,经两级法院审理,认定许某是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与其职务有内在关联,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属于工伤。【案情回放】许某是沈阳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的教练。驾校每天上午工作时间为8点半至12点半。2013年11月的一天,许某7点半提前上班给学员指导练车,其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