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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与“雇工”一字万金——从三起案例谈事故赔偿的差异

         

摘要

正 近年来,各类事故频频发生,特别民工受伤的事故诉讼特别艰难,有些是事故复杂所致,有些是业主逃避责任所致,更多的是因为不懂法所致。笔者现就河南省西峡县法院近日审理的三起事故赔偿案例作粗浅的分析,望对民工和业主都有警示作用,从中汲取教训。 【案例一】农民杨某、马某承包封湾村八组矿山,为县水泥厂供应矿石,2000年3月雇用肖某、闫某为其采石,采石报酬为每吨4.2元,由杨某、马某提供爆破材料,费用从每吨4.2元中扣除。2000年4月22日肖某和闫某在矿山采石时,肖负责放炮炸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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