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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和谐社会的实践生存论根基

         

摘要

在传统哲学的思维逻辑下,"和谐"意为一种外在的和谐,是一种以利益、理性为基础的双赢,无论是古希腊时期、中世纪时期还是近代对"和谐"的理解都受制于时代特定的思维逻辑而被定义为一种外在的和谐融洽,而和谐内在的真正含义却被遮蔽了.如何超越传统哲学对和谐所下的定义而形成内在一致的和谐社会以及如何构建一种真正的和谐社会?马克思哲学以其实践生存逻辑超越了传统哲学逻辑,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了合理的哲学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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