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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一方碧水清流

         

摘要

该案中,为节约生产成本,广东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竟然置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于不顾,不按环保要求处置生产废水,不但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犯罪,面临高额的罚金,而且需要连带承担上千万元的生态损害赔偿费用,企业的环保信用也染上了污点,可谓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涉案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为了私利不惜铤而走险,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也将面临法律的惩处。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除了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刑事犯罪外,也在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中充分发挥了检察作用,在生态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两者的衔接上作出了有效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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