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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家权力的分配与制衡

         

摘要

权力制衡,是指在公共政治权力内部或者外部,存在着与权力主体相抗衡的力量,这些力量表现为一定的社会主体,包括个人、群体、机构和组织等等,国家权力的这一配置状况就是国家权力的分配.进行国家权力的分配与制衡是实现人民主权的需要,是解决人民主权原则应然性和实然性冲突的理性选择,是政治国家逻辑自恰自足的需要,也是遏制国家权力的消极作用的必然选择.三权分立理论作为世界重大优秀政治体制理论应受我们足够的重视,因此笔者对其沿革与发展做了一个粗略的叙述.从现实来看,推进我国反腐败权力制约机制的构建,根据世界各国的经验,至少有三种相辅相成的手段可以用来对权力进行制约,即以法制权、以权制权和以民制权.从我国现行权力制衡的机制看,可分为法律监督机关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人大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权力制约、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共权力的监督、舆论监督等四个方面进行.综上,我国应充分吸收三权分立制度的优势,结合我国民主集中制的国情,发挥纪检委、人民舆论、特殊监察部门对权力制衡的作用,充分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人民民主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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