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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变“股东”

         

摘要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福全镇协兴村村民又多了一个身份——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前不久,该村经营性净资产全部折股量化到人,完成了农村股份合作制的改革。据介绍,通过改革,不但村里有多少“家底”村民一清二楚,而且他们还能按照所占股份实现分红。“股东除了可以享受分红外,还可以转让股权折现,利用股权抵押担保融资等。”柯桥区农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从2014年7月开始,柯桥区全面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改革面已达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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