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代理人员资格及代理机构资质考核授予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代理人员资格及代理机构资质考核授予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厅(局),海南省国土海洋环境资源厅,重庆市矿管办: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精神,为提高地矿行政管理办公效率,发挥中介组织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经部研究决定将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和地质勘查单位资格受理审查中试行代理制度。首先在由国土资源部审批登记的管辖范围内开展代理试点。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