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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7月1日起实施第六阶段国家轻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摘要

cqvip:日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实施第六阶段国家轻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7月1日起,在河北省销售、注册登记和外省转人的轻型汽车应当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其中Ⅰ型试验要符合6b阶段排放限值要求,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按国家要求执行。本省内在用的车辆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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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节约与环保》 |2019年第6期|前插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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