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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答记者问

         

摘要

cqvip: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实施方案》发布和实施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若处置不当可能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近年来,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时有发生,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暴露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和利用处置能力仍存在突出短板。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破坏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住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理处置;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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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再生》 |2021年第6期|42-4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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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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