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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治节目的普法效力谈法制类节目的“度”——以重庆永川区广播电视台法治节目为例

         

摘要

cqvip:从1986年开始的"一五普法"到如今的"七五普法",电视法制类节目在普法宣传中担任着重要角色,起到了重要作用。永川区广播电视台作为基层电视台开设了法治节目,以准确定位、内容丰富、贴近群众深受观众喜爱。在长期的采编实践中,探索出法制类节目关于"度"的把握,既法制类节目在采编过程中一定要把握好"量度、深度、宽度、长度、亮度、温度",浅显易懂,操作性强,极具推广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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