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残疾人发展理论研究》 >社会保障基础上的社会保护:托养机构建设的核心要义——以上蔡县托养机构建设为例

社会保障基础上的社会保护:托养机构建设的核心要义——以上蔡县托养机构建设为例

         

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重度、智力及精神残疾人作为社会上最脆弱的群体,受限于肢体、智力及精神的障碍,其生活质量和生存能力十分低下,在个人及其家庭难以完全负担的情况下,针对这一社会群体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必须由政府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在完善现有社会保障的基础上,采取一定的社会保护措施,已经成为当前乃至未来较长时期内,有关社会政策的重要议题。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加快建设残疾人托养机构,正是解决生活无法自理的重度、智力残疾人及其家庭的有效措施。作为国家级贫困县,河南省上蔡县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在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过程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可复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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