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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座无误论的宪制基础及孔汉思的批评

         

摘要

罗马宗座是绝对性质的机关权,而另外一个普世教会最高权威,即世界主教团,则并非常设权力机关,也不审批普世教会的财政预算,与国家议会的功能存在根本性差异。因而,教会训导权的无误性只能由罗马宗座去体现,其为宪制上的必然性所致。相反,孔汉思对宗座无误论信条以及其神学基础教会无误论提出了批评。同时,孔汉思也对与此紧密相关的教宗制度提出了批评,并呼吁教宗应由神职人员和平信徒共同选举产生。孔汉思的学说影响十分巨大,教廷信理部对其学说进行了两次公开谴责,认为其某些神学理论与教会基本教义相冲突。但孔汉思与路德、加尔文等宗教改革家有本质的不同,其明确反对另立教会,而主张在体制内进行改革,故总体上属于教会内的反对派。从个人角度说,受到教廷谴责的神学家是不幸的,但孔汉思在某种程度又是幸运的,因为其生活在一个有别于中世纪的法治化时代,其所有神学研究和出版均受《德国宪法》和《欧洲人权公约》等一系列法律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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