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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识别技术滥用引发的个人信息侵权之法律应对——从“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出发

         

摘要

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在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隐藏着侵犯个人信息的严重风险。人脸信息在被信息技术系统采集、加工、分析、共享过程中,将可能会产生信息泄露、信任缺失、价格歧视等问题。反观立法现状,《个人信息保护法》尚未出台,现行《民法典》也难以对人脸信息被侵权问题提供有力的救济。被称为“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的郭某诉杭州市野生动物世界合同纠纷一案的出现及该案一审、二审的裁判结果,又引发了各界对人脸信息被侵权后救济方式的密切关注。本文以该案为出发点,在人脸识别技术蓬勃发展、广泛应用的大背景下,笔者拟提出人脸信息被侵权之后的救济方案,建议在人脸识别侵权案件中采用特殊的归责原则、以适度扩张的理念认定侵权主体以及损害结果,以求在“大数据时代”更好地保障人们的个人信息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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