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 >利用产品责任制实现企业在循环经济中的主体地位——浅析德国循环经济中的产品责任制

利用产品责任制实现企业在循环经济中的主体地位——浅析德国循环经济中的产品责任制

         

摘要

德国作为最早发展循环经济的国家之一,已经构成了成熟的法律体系和框架.以三大原则即预防原则、引起者原则及合作原则为指导,制定了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其中占据中心地位的《循环经济和废物管理法》的颁布,标志着私有经济主体承担了处理废弃物的责任.产品责任制则为履行此职责提供了保证.着眼于《循环经济和废物管理法》对产品责任制的规定,讨论了用以实现产品责任制的实施机制.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