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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事件带出的独董制度之尴尬

         

摘要

11月12日,A股首例集体诉讼——康美药业证券虛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一审结果出炉,除了赔偿给投资者的巨额资金引发关注,涉及此案的独立董事因连带责任可能背负巨债同样成为舆论讨论的热点。康美一案中,22名被告包含5名时任独董——江镇平、李定安张弘、郭崇慧、张平。前3人在康美药业2016年报、2017年报、2018半年报签字,被判承担10%的赔偿责任;后2人则因只在康美药业2018年半年报中签字被判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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