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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对烈士纪念建筑物加强管理保护报告的通知

         

摘要

<正> 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对烈士纪念建筑物加强管理保护的报告,现批转你们执行。省人民政府: 我省现有由民政部门管理的烈士陵园四十四个,分散的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一百八十八处,烈士公墓一百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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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 |1987年第9期|25-2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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