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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基于公共健康政策限制商标使用的法理基础——澳大利亚《烟草简易包装法案》诉讼案述评

         

摘要

澳大利亚颁布施行的《烟草简易包装法案》引发了烟草公司提起的针对联邦的法律诉讼。在澳大利亚国内法层面,高等法院确认了法案的合宪性,认为其并没有构成对烟草公司的财产的剥夺,在国际法层面,法案并未与澳大利亚应当履行的国际公约规定的义务相违背。从而,基于公共健康限制商标使用具有国内法和国际法的法理基础。但我国在具体实践中应当审慎考虑是否采取如同澳大利亚的立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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