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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新规宣传进商场

     

摘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下称《规定》)公布实施后,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消费者协会在姜堰人民商场召开《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正式实施宣讲会。会上就明码标价规则、价格比较和价格欺诈行为认定规则、法律责任等内容,向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进行了详细解读,强调商场、超市在搞促销活动时,价格比较信息要真实准确,严禁存在《规定》中列举予以禁止的价格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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