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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的有害液体残留物与水混合物的回收设施

         

摘要

1973年国际海洋污染会议提出关于防止船舶污染的国际公约,通称为“MARPAL 1973公约”。然而,当时因实施这一文件的必要工业技术尚处于发展阶段,故延期批准该文件,而代之以一个与此文件有关的1978修正案,即一般称为“73/78公约”。73/78公约至少有5个附件。附件Ⅰ详述有关油质残留物规定,于1983年10月2日实施。附件Ⅱ详述有关散装有害液体物质的规定,于1987年4月6日实施。附件Ⅲ(件货)、附件Ⅳ(污水)以及附件Ⅴ(垃圾)均尚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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