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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五省一市妇女初婚年龄的分析

         

摘要

正70年代初以来,中国加强了计划生育工作,妇女的婚姻生育行为逐渐有了很大改变,初婚年龄和初育年龄推迟,生育子女数减少.随着时间推移,婚姻生育模式出现转变.国家统计局继1985年在河北、陕西省和上海市进行第一期深入的生育力调查之后,又于1987年4月在北京、辽宁、山东、广东、贵州和甘肃等五省一市进行了第二期调查,取得了丰富和详细的资料.本文将对部分资料进行分析,以进一步了解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进程和成果,以及地区之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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