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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劳动者被迫辞职制度的适用——兼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摘要

cqvip: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初步形成了“被迫辞职制度”。但被迫辞职制度因其相关适用范围的不明确性以及被迫辞职的“被迫性”认定等问题,易引发争议。文章将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展开,论述劳动者被迫辞职制度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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