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警学研究》 >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离退休后受贿的思考

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离退休后受贿的思考

         

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7月19日颁行的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离退休后受贿的批复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离退休前与请托人事先约定好离退休后收受请托人财物的定为受贿罪。笔者在此提出了问题——什么样的约定才为本罪成立的要件?为此进行了历史和现实的反思,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