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的边缘性

         

摘要

当代现象学以"意向性"(Intentionalität)学说为最明显的特征,而它所倚重的方法,即便是动态化和直观化的,却似乎还是代表了一种对象化的思维方式。胡塞尔的名言,即"任何意识总是对某物的意识"(《观念Ⅰ》^(①),第96节),好像就是这种思维方式的反映。这个"某物"似乎主要是个对象,也就是"意向对象"或"意向相关项(Noema)"。"所有意向活动作为非实项的-意向的成分都带有意向相关项,即被意指的对象性意义。"(《通释》^(②),"Noema"条)因此,相当一部分对胡塞尔现象学的解读,也就限于这种意向对象化的理解。但这是非常不全面和不准确的。现象学的真正创新之处和对哲学的影响力,首先不在这种对象性,而在其超对象的或使对象可能的边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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