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农药科学与管理》 >农业部、海关总署公告 2005年第595号 关于发布《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管理名录》的公告

农业部、海关总署公告 2005年第595号 关于发布《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管理名录》的公告

         

摘要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履行《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保护人畜健康和环境安全,加强对进出口农药(含原药和制剂)的管理,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管理名录》。进出口农药应向农业部申请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海关凭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办理通关手续。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