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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检察机关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

         

摘要

<正>罪犯的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变更执行活动是重要的刑罚执行活动,也是实践中容易发生徇私舞弊、徇私枉法、滥用职权问题的环节。这就决定了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必然会成为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的重点。但是,由于法律关于刑罚执行监督的规定过于原则,造成实践中检察机关对于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的内容、模式和程序不统一,有的地方仅仅侧重事后监督,而忽视了事前监督,影响了监督的实效。笔者结合监所检察工作实际,试从立法精神着手论证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并提出完善同步监督具体程序和机制的建议,以期对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和立法完善有所裨益。

著录项

  • 来源
    《人民检察》 |2005年第14期|50-52|共3页
  • 作者

    尚爱国;

  • 作者单位

    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司法监督;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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